规章制度

景德镇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景德镇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发布时间:2018-12-26 16:57:04

景院学发〔2018〕31号

景德镇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018〕41号) 的文件精神,参照国内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工作实施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统一,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需求,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义和利、群和己、成和败、得和失,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

2、基本原则

——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结合。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心理健康教育规律,科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逐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有效解决学生思想、心理和行为问题。

——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坚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对每个学生心理健康发展负责,关注学生个体差异,注重方式方法创新,分层分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满足不同学生群体心理健康服务需求。

——主导性与主体性相结合。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咨询师、辅导员、班主任等育人主体的主导作用,强化家校育人合力。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学生主动性、积极性,培养自主自助维护心理健康的意识和能力。

——发展性与预防性相结合。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和传播,充分挖掘学生心理潜能,培养积极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重视心理问题的及时疏导,加强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严重心理危机个案的发生。

二、工作的总体目标

初步形成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

心理健康教育的覆盖面、受益面不断扩大,学生心理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心理健康素质普遍提升。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预防、识别、干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关注及时、措施得当、效果明显,心理疾病发生率明显下降。

三、工作的主要任务及内容

(一)教育教学方面 

1、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根据心理健康教育的需要开设心理健康必修课,设置2学分,32-36学时;适当开设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选修课,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普遍接受心理健康教育。

2、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教材体系,组织编写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材,科学规范教学内容。

3、成立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组建教学科研团队,开发建设《大学生心理健康》等在线课程,丰富教育教学形式。研究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手段,有效改进教学方法,通过线下线上、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心理情景剧等多种形式,激发大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二)实践活动方面

1、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报、电子屏、橱窗、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充分发挥网络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网站,完善网上心理健康栏目,积极搭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网络服务平台,为学生获取有关信息、咨询指导和特殊援助提供快捷有效的服务。

2、坚持开展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坚持以丰富的活动吸引人和培养人,每年利用5月、10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大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通过师生交流会、知识竞赛、主题班会、心理剧场、心理沙龙、心理运动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营造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环境。积极发挥学生心理社团的作用,做好学生心理社团的指导,组织学生开展心理健康自我教育和各种自助、互助活动,营造积极、健康、和谐、高雅的氛围,陶冶大学生高尚的情操,增强学生相互关怀与支持的意识。

3、在已组建大学生心理协会的基础上,成立院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社团,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长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调适能力,积极进行心理健康自助互助。

(三)咨询服务方面

1、优化心理咨询服务平台,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在我校整体搬迁后及时设立心理发展辅导室、心理测评室、积极心理体验中心、团体活动室、综合素质训练室等,积极构建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自助与他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体系。

2、开展心理健康普查与建档工作。每学年新生入学后,在新生中进行科学规范的心理普查,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对普查中发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给予及时的咨询帮助和跟踪辅导。

3、实行心理咨询值班制度。安排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认真做好每周一至周五的心理咨询值班工作,建立电话值班制和学生信函回复制,及时解决大学生心理上出现的问题,为大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帮助。遵循心理咨询的伦理规范,保证心理咨询工作按规定有效运行。

4、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心理咨询服务。

在进一步规范完善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热线电话咨询工作的基础上,探索朋辈心理辅导、网络咨询、微信咨询服务的形式,多途径、有针对性地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规范有效的心理健康咨询与服务,发现存在严重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的学生,及时转介到专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

5、建立健全各岗位职责。围绕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的规范管理、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心理咨询工作流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心理健康教育从业者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心理咨询的预约、访谈、回访、案例会诊、重点反馈等制度。加强心理咨询个案记录与档案管理工作,坚持保密原则,严格管理心理咨询记录和有关档案材料。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个案的研讨与督导活动,不断提高心理咨询师的专业水平。

6、开展对毕业生的职业生涯指导。

中心在毕业季给学生提供个性及职业倾向方面的心理测试,以指导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四)预防干预方面

1、建立领导小组下的“宿舍、班级、院系、学校”四级预警系统

一级预警:宿舍心理信息员

二级预警:学生会心理委员工作部和班级心理委员

三级预警:院系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团总支

四级预警: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

2、构建和完善学生心理危机转介机制。对有较严重障碍性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及时指导学生到精神疾病医疗机构就诊;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协助监护人做好监控工作,并及时按有关规定将学生转介给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进行处理,转介过程应详细记录,做到有据可查。在学校、院系、校医院、精神疾病医疗机构等部门之间建立科学有效的心理危机转介机制。

3、建立健全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为有严重心理障碍、心理疾病和有自杀倾向的学生建立专门心理档案,实行定期跟踪动态管理。制定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和自杀预防快速反应预案,明确工作流程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形成干预体系绿色通道。

4、建立愈后跟踪随访制度。对危机事件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提供支持性心理辅导,最大程度地减少危机事件的负面影响。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师生对心理危机事件的认识以及应对心理危机的能力。

具体实施见附件:(景德镇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实施方案。)

(五)工作保障方面

1、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师。建立一支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队伍。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配备专职教师,按1:500配备兼职教师,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序列,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纳入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应序列。专兼职教师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活动,参照课堂教学标准计算相应工作量或给予合理报酬。

2、加强专兼职教师培训。专职教师具有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学历和专业资质。专兼职教师的专业培训纳入心理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确保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至少2次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及二级以上心理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定期安排专兼职教师接受一定学时的专业督导。鼓励辅导员考取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资质,辅导员队伍中三级以上咨询师比例不低于60%(包括省级心理咨询师)。

3、支持专兼职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积极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调研和科学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心理健康方面的新问题和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为切实解决大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和操作手段。鼓励、支持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的立项工作。

4、学校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校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部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任务,解决存在的问题。

5、经费与来源保证。按照每年生均不低于10元的标准,

划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项经费,并纳入学校预算,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学术活动费、兼职人员劳务费、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办公费及心理辅导专业期刊、音像制品购置等,确保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日常工作需要。

6、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场地建设。按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特点和相关文件要求,在主校区基本建设中,设计规划和建设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场地面积达400——600平方米,主要包括预约等候室、个体咨询室、团体辅导室、心理测评室、沙盘治疗室、情绪宣泄室、心理剧录播室等活动场地。建成一定面积的室外心理素质拓展场地。今后有条件的院系设立二级心理辅导站。

7、满足必要的办公条件及心理设备。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常用心理测量工具、统计分析软件和心理健康类书籍等心理健康教育产品。

8、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评体系。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全体师生增强意识、主动参与,学校将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的评价体系和奖励机制,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考评标准对各院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和奖励

四、工作途径及方法

1、建立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危机干预网络。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管理与协调工作;各院系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党委(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落实本院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班级设心理委员;各宿舍设心理信息员。

2、实行学生心理信息排查制。

各院系每月进行一次心理问题排查工作,随时掌握学生心理方面相关信息,耐心细致地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联系,向心理咨询师提供第一手资料。

3、各院系制定落实措施。各院系要根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意见制定本单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措施,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年终做好工作总结,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特色性工作。

4、逐步建立培训机制。有计划安排专家学者和校内专兼职教师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和学生团体辅导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要对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心理委员以及其他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干部、教师进行有关心理健康方面的专业培训。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新进教师岗前培训课程体系。对学生宿舍管理等后勤服务人员开展相关常识培训。

5、强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参与意识。学校所有教职员工都负有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责任,要学习、了解精神卫生知识,关注学生心理卫生健康状况。特别是学生工作队伍,要注意日常与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近亲属沟通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要着力构建和谐、良好的师生关系,通过多种媒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强化全员育人氛围。

景德镇学院学工处                                          2018年1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