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景德镇学院大学生心理素质促进联合会章程

发布者:景德镇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发布时间:2023-03-01 08:50:43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更好地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发挥同辈互助的作用,我校于2019年9月成立大学生心理素质促进联合会,简称“心联会”,心联会是在心理教育中心指导下的校级学生服务组织。同时,各二级学院成立由二级心理辅导站管理及心联会指导的心理素质促进会,简称“心素会”,是为二级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的学生服务组织。

校心联会的主要职能是协助校心理教育中心面向全体大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指导协调各二级学院心理素质促进会、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联络员等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全校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文化氛围,预防或减少心理危机发生,促进大学生整体心理素质的提升。

校心联会以“关爱心灵,健康成长”为宗旨,致力于打造“家庭式、精英式、学习型、服务型”学生组织。

校心联会会歌:《和你一样》

校心联会口号:“不做你的世界,只做你的肩膀”

 

校心联会徽标: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校心联会设名誉主席和执行主席各1名,副主席若干名。名誉主席,执行主席和副主席由在校高年级优秀学生担任。执行主席全面协调,副主席分管各部门工作。学院心素会会长由学院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老师担任,执行会长由学院高年级优秀学生担任。

心联会设立四个部门,每个部门1名部长、1名副部长、若干名成员。部长和副部长分别由在校优秀学生担任。学院心素会可参考心联会工作部门的设置。

       第二条  心联会执行主席、副主席、各部长职责:

执行主席在校中心老师的专业指导下,领导心联会全体会员开展各项工作;统筹全局、协调各部门的各项工作关系。开展相关工作,充分了解各学院分会情况,对于需要总会帮助的学院心素会给予充分的帮助,积极给予心素会各种资源、场地、资料等援助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心联会例会;处理联合会的其他日常事务。

副主席在会长的统一领导下,分管各部门主持开展各项工作,协调分管部门的内部关系并与其他各副会长及分会长相互合作,共同发展。

部长各部部长在分管主席的指导下,独立组织协调好所管部门的相关工作,同时与其他部门相互合作,共同进步,全面促进“心联会”的整体发展。

  第三条 各部门职能如下:

(一).[1] 办公室(指导老师:吴慧琴)

工作内容:

1.做好会议安排与记录;

2.协助执行主席协调、考核各工作部门、各学院心素会的工作;

3.负责推优、表彰、奖惩等相关组织工作;

4.负责心联会活动经费的预算、汇总、初审、协助报销工作;

5.负责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整治的任务分工与监督执行;

6.收集整理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资料和工作档案;

7.负责协调心联会的干部换届和成员选聘工作;

8.协助老师完成全校学生、教职工的心理健康测试;

9.值班接听心理咨询预约热线,做好心理咨询预约登记或资讯回复;

10.      接待心理咨询来访者,介绍心理咨询服务流程,指导来访者填写《心理咨询预约登记表》,将疑难问题转介给老师;

11.      负责大型会议和活动的公假条工作;

12.      协助老师或其他部门处理相关事务。

(二).活动部(指导老师:周晓舟)

工作内容:

1.策划组织有关活动,培育营造心联会内部“家庭式关心互助”的团队文化;

2.策划组织大型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校园心理健康知识竞赛、心理情景剧大赛、心理嘉年华、心理电影沙龙、心理漫画等等;

3.策划组织开展全校新生心理素质拓展和心理健康教育宣讲活动;

4.策划组织班级、社团等学生组织日常心理素质拓展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大赛;

5.负责协调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动员、组织、赞助等相关事宜;

6.协助老师或其他部门处理相关事务。

(三).宣传部(指导老师:吴慧琴)

工作内容:

1.  负责全校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宣传策划、横幅海报、拍照摄影、采访报道等工作;

2.  负责图片、视频、动画的编辑和美化;运营维护“心联会”QQ公众号;

3.  协助老师或其他部门处理相关事务。

(四).外联部(指导老师:周晓舟)

工作内容:

1.负责大型活动的对外联系工作,包括联系嘉宾,制作,发送,请柬,安排礼仪接待等工作;

2.加强与各学院心素会的交流与沟通,建立有关的信息档案;

3.负责心理委员培训事宜;

4.负责和其他兄弟院校联系,把外校的成功的管理经验和优秀的活动引进,为其他各职能部门提供信息支持。通过联谊、交流等形式与其他高校建立广泛的联系,加深社会各界对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了解。

各个工作部门之间需保持密切沟通与配合,心联会执行主席负责各组之间的工作协调。导师需定期为所带部门成员开展团队建设、专业知识、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每月至少1次,全面、全程推动心联会成员的个人成长。

 

第三章  制度与考核

  部门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满分100分(附加分30分),按学期汇总。干事基本分60分,委员基本分100分!

 ()委员会评分

1、各部门部长,副部全部出席,无故迟到或早退扣5分,无故缺席扣10分,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视情况开除;确实无法参加例会的部门成员,应在例会前5小时,向主席提交有效(有效:有正当、合理的理由无法到会,查证属实;有文字说明资料;)的申请并获得同意;(分管主席同意)

2、委员会应保持良好纪律,严禁由于意见上的分歧而有辱骂、诋毁等过激行为,若出现,一人扣15分;

3、会议中应把手机调为振动或静音,手机响起铃声部长一人扣2分,主席团一人扣5分。

(二)例会评分

1、    确实无法参加例会的部门成员,应在例会前5小时,向部长提交有效(有效:有正当、合理的理由无法到会,查证属实;有文字说明资料;部门负责人同意)的申请;正副部长无故缺勤一人扣5分;部员无故缺勤,一人扣2分;(各部门部长负责)

2、    例会须有固定时间(一般为两周一次)且每次如期进行;无固定时间或不定期举行扣主席团5分,特殊情况,导致例会改期、延期除外;

3、    例会应保持良好纪律,严禁由于意见上的分歧而有辱骂、诋毁、打架等行为。例会期间出现秩序混乱现象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10,情况严重者可开除;

4、    各成员参加例会禁止迟到、早退。每次例会迟到一人扣1分;早退一人扣1分。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一人扣2分。(有特殊情况除外。

(三)部门值班情况评分

1、    心联会每天(节假日除外)都应安排部员值班,有特殊情况可进行换班。

2、    值班同学应按时到岗,做好值班登记。若在值班签到,岗上未作说明无人则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可开除。

3、    1)值班期间应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解决责任范围内各种问题。如有同学反映值班同学有态度傲慢、工作懈怠,值班时间去功能室玩等行为,扣5分。值班期间应遵守值班规定,有严重违规行为或值班期间有损心联声誉的重大过失扣10分。

  2)值班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部长、主席,有必要时请示指导老师。对于个别严重问题,隐瞒、擅自做主的扣5分。

4、    部门成员应熟悉本部门职责。

(四) 正副部长评分细则

1、    自身在联合会工作上有过失的一次扣10分,有重大过失的一次扣15分并考虑引咎辞职;部门成员在工作上有过失的部长一次扣5分,有重大过失的正副部长一次扣10分。

2、    部长怠慢工作,如:委员会、例会无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的,不积极组织、参加各项工作等立即解职。注:请假需提前5小时(除紧急情况)。

3、    个人期末总评不满60分的予以警告或降职处分,表现恶劣、分数严重不达标者,予以辞退。

4、    副部表现不佳者可经主席团商议同意后予以开除。

 

(五) 干事评分细则

1、    各成员参加例会禁止迟到、早退。每次例会迟到一人扣1分;早退一人扣1分。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一人扣2分;请假超过三次(含三次)扣5分;长期不到会五次以上(含五次)予以劝退离开心联会(请假规范见前面规定)。

2、    例会上消极应付,玩手机扣2分;有恶劣行为一次扣10分;如若出现两次恶劣行为的则予以劝退。

3、    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且在整个过程中努力工作酌情加15分;得奖加5分。三次以上不接受分派任务的,扣5分。接受工作后却不积极,只是应付了事扣5分。

4、    值班无故不到岗一次扣10分,无故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一次扣5分。

5、    在工作中有两次以上过失扣5分,有重大过失扣10分。

6、    表现突出:解决重大纠纷、见义勇为,获得重大奖励及其他有利于心联建设表现加10分,在心联QQ空间上发表作品加2-3分。

7、    向心联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加3分;意见或建议被采纳的,并在联合会建设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加10分,可建议发展成为部门预备委员。

8、    表现十分突出,且充分展示其才华与领导能力的同样可考虑成为部门预备委员。

9、    学习工作两不误,期末未挂科者加3分。

10、   积极与其他部门合作,协助工作的酌情加35分。

11、   长期(一个月以上)不参加部门各项活动的扣20分,情况恶劣的予以劝退。

12、   私自以心联名义做出有损心联形象、声誉的行为扣10分;情节严重者部长可直接开除。

13、   值班室垃圾未倒扣5分。

 

 

第四章 委员换届

1 心联会于每年6月份前后开展干部换届,换届遵循自愿报名、民主推荐、公开竞聘、投票选举的原则,干部任期原则上为一年。

2 心联会执行主席由主席和各部门部长投票选举产生,副主席由相应部门导师、心联会主席团、前任部长、副部长按3:2:2:1的投票系数选举产生,其中考核评分占50%

3 部门部长直接由分管副主席结合考核评分推荐任命。

第五章 成员选聘

1 心联会于每年9月份前后面向全校本专科学生集中选拔聘任工作部成员。

2 心联会成员选聘工作遵循自愿报名、双向选择、竞争上岗、考察试用的原则。

3 加入心联会的基本要求包括:

(1)必须为景德镇学院在校学生,专业学历不限。

(2)对心理学感兴趣,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乐观、向上。

3)申请调部者必须上交书面申请,由委员会考察后方可调部。

4)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记录;

5)认同心联会管理办法,遵守相关要求和规定;

6)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热衷朋辈心理互助;

7)品学兼优,真诚友善,具备一定的工作组职能所需的能力特长。

 

第六章 章程修订

第十二条  本章程为景德镇学院心联会的根本制度,修改本章程必须先由委员会进行相关起草,定初稿,多次修订,然后上报上级机构经景德镇学院心联会委员会大会3/4以上干部成员同意,即可通过。

第七章  附 则

十三  本章程从20221116日起实施。

十四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景德镇学院心联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