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景德镇市青少年心理咨询热线接听工作制度

发布者:景德镇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发布时间:2014-10-10 00:00:00

市青少年心理咨询热线接听工作制度

 

1、专兼职老师值班时间内必须保证有人在岗,不得在上班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携带无关人员一同上班。

2、文明礼貌:耐心细致地接受诉求,语言规范,用语文明,态度热情。

3、及时办理:认真接听青学生和家长打入的心理咨询热线电话,及时整理电话语音记录、短信、书信等求助信息,热情接待上门来访者。

4、限时反馈:受理后,内部办理的须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需要外部协办须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未能办结的,要说明理由。

5、首问负责:首位受理的工作人员负责解答、处理、反馈等一系列工作,要负责案例的全程跟踪,直到最后办结为止。

6、办理登记:受理案例必须填写登记表,必须填写清晰,不得有空缺。

7、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得泄露心理咨询热线有关信息,严格保护青少年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