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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第四人民医院签署“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校医合作协议暨开展“抑郁症的识别、诊断与治疗”讲座

发布者:景德镇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29 14:30:22


 2020年10月28日下午,景德镇学院与景德镇市第四人民医院在景德镇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团辅室举行了“校-医”合作签约仪式,双方代表共同签署了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校医合作协议。


 景德镇市第四人民医院的院长闵祖光、副院长吴曙华及相关科室医务人员、景德镇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郑昕、学工处处长陈后辉、二级学院副书记、心理专干、全体辅导员共计六十余名参加了仪式。此次活动分为四个议程,第一个议程景德镇学院代表讲话,第二个议程是景德镇市第四人民医院代表讲话,第三个议程是签署合作协议及双方授牌,第四个议程是吴院长做《抑郁症的识别、诊断及治疗》科普讲座,校心理咨询中心主任郑勇军主持会议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建设是景德镇学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精神的客观需要。景德镇市第四人民医院是景德镇市心理诊疗方面的权威机构,多年来为地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根据协议,景德镇市第四人民医院将充分发挥其在医疗技术方面的特长和优势,为有需要的大学生建立就诊的绿色通道,减少诊治中烦琐的环节,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学生做好评估、诊断,乃至入院手续,帮助高校快速处理和救治发生了心理危机的学生


 景德镇学院学工处处长陈后辉说,大学生心理问题的恰当处理关系到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此次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医校合作协议的签订,将为畅通大学生心理危机和心理障碍诊断、转介、治疗的绿色通道搭建了有效平台,构建起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体系的新模式,探索调动了各方资源,运用更加专业、系统、规范和科学的应对策略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必将积极促进并保障大学生的心理健康。

 景德镇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闵祖光说,将充分发挥专科医院在医疗技术方面的特长和优势,为有需要的大学生建立就诊的绿色通道,减少诊治中烦琐的环节,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学生做好评估、诊断,乃至入院手续,帮助高校快速处理和救治发生了心理危机的学生,最大程度上降低严重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防范危及生命的恶性事故的发生。此次开展“医校”合作,希望医校双方合作共担、合作共进,共同承担“健康中国”的责任与使命,达到医校共同成长、共同发展的“双赢”目标。

 签约授牌由闵院长与陈处长双方代表进行。

 吴院长的《抑郁症的识别、诊断及治疗》讲座通俗易懂、深入浅出,为广大辅导员老师们能更快更好的识别抑郁提供了方法和技巧,同时也普及了精神卫生知识,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讲座结束后很多老师就当前面临的困惑找吴院长咨询请教。